聚焦“1+3+4”现代产业体系,由用人主体根据工作实际自主确定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人才认定推荐标准,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与座落并经营在新区内的用人主体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柔性引进的人才须与用人主体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且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领军人才。在新型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新型产教融合示范项目工作,具有开阔视野和较高创新创业成就,对创新路线和企业发展方向发挥决定作用和重要支撑作用的关键人才;其他经用人主体推荐的关键人才。
(三)重点人才。在新型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新型产教融合示范项目工作,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取得一定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管理创新等成绩的骨干人才;其他经用人主体推荐的骨干人才。
(四)青年人才。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在重点企业、重点创新平台和其他类型用人单位工作,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学术技术能力和成长潜力的青年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的服务和关怀,持续优化人才工作生活环境,大力增强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聚集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安排,制定本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高层次人才服务证是指在新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一定条件享受特殊政策待遇的凭证。
第二条 高层次人才服务证分为“白金卡”、“金卡”和“银卡”三类,包含证件编号、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和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现工作单位和职务等信息。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服务证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证件具有同等效力。持证人在兑现相应政策待遇时,只需出示电子版证书。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服务证制度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实施,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泰达街道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安排专人分别负责落实各项政策待遇。查看更多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才的服务和关怀,持续优化人才工作生活环境,大力增强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新区制定并实施《滨海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高层次人才服务证是什么?
高层次人才服务证是指在新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或产业(人才)联盟成员单位代表,按照一定条件享受特殊政策待遇的凭证。
服务证的形式有哪些?
高层次人才服务证分为“白金卡”、“金卡”、“银卡”和“礼遇卡”四类,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证人在兑现相应政策待遇时,只需出示电子版证书。包含证件编号、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和持卡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现工作单位和职务等信息。
申领服务证需要达到什么要求?
与座落并经营在新区内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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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发区“白金卡”持证人才服务专员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25203810 18829040733
保税区服务专员:侯 博
电话:24890037 13920858270
保税区服务专员:袁 一
电话:84906093 18222878610
高新区服务专员:张 悦
电话:84806373 18902111151
东 疆服务专员:贾察荃
电话:25605106 18322503303....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