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A、B、C级团队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56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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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业化前景好,能够显著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水平;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或商业模式具有较强比较优势。

    2.团队带头人条件:应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从业经历。

    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B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主导产品成长性好、市场前景良好或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

    2.团队带头人条件:应具有成功创新创业经历,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

    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C级团队条件:

    拥有可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商业模式路径清晰,有健全的企业运营团队。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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