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绿卡“B”卡发放范围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48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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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卡发放范围为我市引进的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津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高端人才,主要包括:

    1.来我市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的;

    2.曾经主持或来我市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以及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

    3.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三等奖的;

    4.来我市百强企业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

    5.具有博士学位的;

    6.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来津创办企业,企业实收资本100万元以上,且个人出资比例超过30%的人才,也可发放“B”卡。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办法>政策问答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19〕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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