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培养创新类“项目+团队”A、B、C级团队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03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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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培养创新类“项目+团队”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学科前沿,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成果能提升国家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好。

    2.团队带头人条件: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突破关键技术,或带动本专业、本学科、本行业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的顶尖、领军人才;或具有承担国家重点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经历的人才;或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副教授(相当于)及以上职务,以及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的人才;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

    重点培养创新类“项目+团队”B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成果能提升我市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良好。

    2.团队带头人条件: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术技术处于领先水平的高端人才;或具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经验的人才;或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

    重点培养创新类“项目+团队”C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具有较强创新性;或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较好。

    2.团队带头人条件: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及创新潜力的人才。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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