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人才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人才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有效掌握我市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总量、结构分布、用工成本、留学回国人员的数量结构和增长趋势等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各类人才队伍状况,为“十四五”时期人才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统计报表制度的复函》(津统制〔2024〕14号)和《市统计局关于天津市人才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复函》(津统制〔2024〕18号),现对全市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的国有、民营、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院校,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中开展抽样调查,调查单位不少于5000家。
二、调查内容
主要统计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两部分。单位信息包括: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人员信息包括:从业人员的性别、年龄、学历、年用工成本、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类别、技能等级、技能人员类别、新增留学回国从业人员的数量等。
三、调查时限
本调查以2024年12月31日24时为调查时点,2025年1月1日正式开展调查。
四、组织实施
2024年度天津市人才基本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具体实施,各区人社局等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一)市人社局负责调查工作的统筹组织,指导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开展具体调查工作:负责设计调查问卷,对样本企业填报人员开展统一培训,讲解指标设计及填报要求,指导样本企业填报;负责提供全程、即时的问题咨询和技术支持;负责对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负责对替换样本进行审核,并确认最终样本库,反馈给各区联络人。
(二)各区人社局负责联系确认样本企业,样本企业已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的原则报市人社局进行补充或替换。同时,组织样本企业参加培训,督促样本企业报送数据,确保按时、足量、准确上报。
(三)样本企业负责线上填报数据,核实存疑数据,修改错误数据,按时报送调查问卷和调查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人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具体承办科室要建立与样本单位高效的交流渠道,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样本企业填报,确保样本企业广覆盖、全参与,保障调查工作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开展培训指导。各区人社局按照前期确定的人才统计联络人,配合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组织好样本企业的培训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如实、完整地填报调查资料,按规定时间完成调查任务。
(三)提高数据质量。各样本企业要严格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数据。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要加强数据审核,将不合理或错误数据及时返回企业核实、修改。
(四)严守调查纪律。各区人社局及调查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对样本企业提供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透露、发布。各区人社局及调查工作人员要加强与样本企业日常联系,及时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
联 系 人:龙欢、沈友雯
联系电话:83218228、23301808
邮箱:zmy5187@163.com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