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印发《关于支持天津软件园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市人社局印发《关于支持天津软件园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滨海新区、河西区、中新生态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天津软件园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关于支持天津软件园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相关部署,围绕天津软件园(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发展需求,在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服务等方面,提供如下支持措施。
一、支持园区引进高端紧缺人才。积极“走出去”,赴高校集中的城市开展校园招聘,同步搭建线上对接平台,举办直播带岗活动,支持园区企业集聚高端紧缺人才。主动“请进来”,组织“海河英才”津门行等活动,邀请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来津考察园区创新平台和人才发展环境,支持落地项目引进一批高端紧缺人才。
二、支持园区引进人才在津落户。统筹用好“海河英才”引进落户、居住证积分落户、高校毕业生集中落户、成建制项目引进、突出贡献企业员工落户、滨海新区落户新政等6种落户方式,根据园区相关项目人才落户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人才落户方案,帮助快速引进创新团队和急需人才。
三、给予园区引进人才奖励资助。对园区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对园区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对园区引进的其他高端紧缺人才,由滨海新区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资助。
四、支持园区建设博士后工作平台。在园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总站,入驻企业可依托总站,按照“按需申报、随时备案、快速审批”的方式,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对于园区内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招收博士后的,给予30万元建站资助。
五、支持园区培养数字经济人才。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争取,建设国家级数字人才市场,为园区培养、储备、流动数字经济人才提供支持。支持园区内人才参加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智能制造、区块链、数字化管理师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六、为园区提供职称评审专项服务。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四唯”倾向,在园区人才评价上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为进入上市培育期的园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职称评审专项服务,助力企业加快培育和稳定高水平研发团队。
七、支持园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面向有意愿的园区技能人才开展“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支持园区企业建设企业培训中心,面向本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八、支持园区企业加盟创新联合体。支持园区企业和项目加入互联网新经济、电子信息与大数据等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等创新联合体,推动企业与高校、企业家与科学家建立“握手通道”,帮助企业获得应用场景、平台支撑和人才资源,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进程。
九、支持园区人才申报重点项目。支持园区在参加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研究,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参与“卡脖子”技术攻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申报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等国家和本市重点人才项目,落实相关配套待遇,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十、为园区人才提供档案专属服务。支持入驻园区的创业团队人事档案存放到“天津市企业家和创业人才人事档案专库”,指派人事档案服务管家提供档案保管、整理、使用等方面专属服务。服务管家定期跟踪了解企业服务需求,提供全程人事档案代理服务。
十一、加强园区对人才的服务保障。为园区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海河英才”卡,实行“直接发卡+人才举荐”模式,会同相关部门为持卡人在子女教育、医疗保健、小客车车牌申领等方面落实优惠政策。支持园区建设市级人才公寓,满足引进人才安居需要,落实民水、民电等相关优惠政策。
十二、建立服务园区发展工作机制。市人社局、河西区人社局、滨海新区人社局、中新生态城人社局建立常态化园区服务联系机制,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定期梳理需求清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赴园区现场服务,帮助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支持中电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享受河西区、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相关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