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滨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
根据2024年“智汇滨海”人才节和滨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总体部署,按照《滨海新区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暂行办法》(滨人才〔2015〕15号)、《滨海新区优化人才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滨党办发〔2020〕9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滨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
共包含4个子项目,分别为:
第一类: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第二类:创客领军人才项目;
第三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第四类: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项目。
拟报名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进行推荐,申报第一类、第二类的,应为在滨海新区注册创办的企业或民办医疗机构;申报第三类的,应为在滨海新区内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第四类的,应为在滨海新区内注册的企业。
每名参赛人只能选择报名一个子项目。已入选国家或天津市其他人才引进项目的,不重复报名。
二、报名条件
参赛人为在滨海新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从国内外引进的高端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强,无重大失信记录、无犯罪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突出的专业贡献、较大的发展潜力和显著的引领作用。具体条件包括:
(一)创业领军人才。参赛人在滨海新区注册创办的企业或民办医疗机构应在1年以上3年以下;创办企业应为滨海新区重点支持产业领域,拥有知识产权清晰、业内领先的技术和产品,市场潜力巨大,并拥有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团队;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产品进入中试阶段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参赛人自创办企业或民办医疗机构注册之日起始终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个人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在30%以上(穿透合并计算后)。
(二)创客领军人才。参赛人在滨海新区注册创办的企业或民办医疗机构时间在1年以内;其他条件与创业领军人才一致。
(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参赛人来滨海新区工作应在1年以内,并与区内注册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是企业股东之一,每年在滨海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应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专利,曾在国内外著名高校、大型企业、研发机构担任高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从事研发工作的经历,取得业内公认的创新成果。
(四)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参赛人来滨海新区工作应在1年以内,并与区内注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是企业股东之一,每年在滨海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3年以上高级管理职务,精通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管理创新,其水平和业绩受到业内专家肯定。
参赛人一般应自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项目参赛人一般应已在滨海新区工作,且来滨海新区时间应在2023年4月1日之后,对亟需引进的人才,可探索先参赛再引进;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参赛人应已在滨海新区注册创办企业或民办医疗机构,且注册创办时间应在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之间;创客领军人才在滨海新区注册创办企业或民办医疗机构的时间应在2023年5月之后。
三、报名材料
1.参赛申报书;
2.附件材料;
3.参赛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4.审查报告;
5.参赛人选情况汇总表。
以上材料的填写要求,详见附件。
四、程序和时间
通过大赛官网(http://bc-talentfs.com/)提交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申报书,连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开发区或街镇。
(一)各开发区
1.提出申报。6月30日前,各申报主体积极推荐人选,在大赛官网进行报名,组织参赛人在线填写参赛申报书;申报主体对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出具审查报告,对报名条件有差距但能力业绩突出、申报主体支持破格的,出具破格申报申请,连同报名材料一并上报所在开发区。
2.资格审查。7月5日前,各开发区对参赛人情况进行审查与核实,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并出具审查报告。梳理形成参赛人选情况一览表,未按要求提供有关附件材料的申报内容,不得列入表内。参赛人的参赛申报书、附件由各开发区存档。7月12日前,各开发区结合报名材料审核情况提出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的参赛人选名单(其中破格参赛的人选要明确标注破格的具体情况),报区委人才办备案。
3.线下决赛。7月,由组织赛事单位拟定决赛方案,报经“智汇滨海”人才节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按专业领域确定评委专家名单,组织专家对各开发区参赛人选开展评审,并将结果反馈至各开发区。
4.确定人选。各开发区结合本区域年度资助项目计划和工作实际,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建议人选名单,报各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将工作情况报告、建议人选名单、参赛申报书复印件报区委人才办。
(二)各街镇
1.提出申报。6月30日前,各申报主体积极推荐人选,在大赛官网进行报名,组织参赛人在线填写参赛申报书;申报主体对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出具审查报告,对报名条件有差距但能力业绩突出、申报主体支持破格申报的,出具破格申报申请,连同报名材料一并上报所在街镇。
2.资格初审。7月5日前,各街镇对参赛人情况进行审查与核实,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并出具审查报告,连同报名材料分别报送相应区级部门(区科技局负责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区人社局负责创业、创客、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项目)。
3.资格复审。7月12日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对参赛人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并梳理形成报名人选情况一览表,未按要求提供有关附件材料的申报内容,不得列入表内。区科技局、区人社局结合报名材料审核情况提出进入线下决赛的参赛人选名单(其中破格的人选要明确标注破格的具体情况)。
4.线下决赛。与各开发区并行实施,并将评审结果反馈至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8月,各开发区和区科技局、区人社局根据大赛成绩提出建议人选名单。9月,区委人才办将各开发区、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建议人选名单,提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印发领军人才入选名单。
五、奖项设置
拟支持35名左右领军人才,对入选的创业、创客领军人才,给予每人经费资助150万元;对入选的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给予每人经费资助50万元。
其中,创客领军人才领取经费资助时需满足创业领军人才条件。
六、相关要求
1.参赛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材料,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统一申报,申报主体、各开发区和街镇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人的参赛资格,并暂停申报主体3年申报资格。
2.本着“引进人才不设上限”的原则,各开发区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项目资助计划。
3.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做好对各开发区的政策指导和服务。
4.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开展领军人才的申报参赛工作。
5.此项工作将作为各相关单位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人才工作日常考核的重要参考之一。
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室 022-66707998,022-66707985
区人社局人事人才室 022-65306718,022-65306720
经开区人社局、科技局 022-25201242,022-66878909
保税区组织人事部 022-24896602
保税区人社局、科技局 022-84906093,022-84912816
高新区人社局、科技局 022-84806525,022-84806858
东疆综保区人社局、科技局 022-25605106,022-25605296
中新生态城人社局、科技局 022-66328904,022-25336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