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想就业、找人社”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想就业、找人社”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所属各单位:
现将《“想就业、找人社”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8月27日
“想就业、找人社”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就业的新期待、新需求,全力稳定就业局势,决定从2022年9月至年底集中开展“想就业、找人社”主题宣传服务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围绕各类劳动者的求职就业需求,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就业政策宣传和服务活动,提高就业政策知晓度,增强就业服务有效性,为求职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打造“想就业、找人社”公共就业服务品牌。
二、工作任务
(一)公布一份就业服务清单。9月10日前,全市统一公布就业政策清单、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和市、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录。12月底前,各区人社局要公布本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窗口名录,以及本区制定的就业政策清单。
(二)编印一套政策服务指南。9月底前,将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汇编成册印制5000本,配发至各区人社局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分类整理主要政策的对象范围、经办程序、办理要件,以及就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援助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办理渠道、联系方式和服务规范,统一印制政策服务指南5万份,在各区人社局经办大厅、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广泛投放。
(三)畅通一条就业服务渠道。9月10日前,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定一部就业咨询服务电话和线下受理窗口,并向社会公布,集中受理求职招聘方面的诉求。9月底前,完善市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求职登记服务平台,在市人社局网站、“天津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人社政务平台设置链接入口,方便各类求职者进行求职登记。12月底前,力争建成覆盖全市的智慧招聘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岗位归集、岗位推送、人岗匹配、远程面试等功能,为求职者提供更加智能化、便捷化就业服务。
(四)落实一系列分类服务要求。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提供“131”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进行认定和帮扶。对其他求职者,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及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项目推介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并每月跟踪服务1次;公共就业服务无法满足就业需求的,及时推荐市场化就业服务渠道。市、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开设灵活就业服务专区,年底前每区至少建成一家规范化零工市场,为有灵活就业需求的求职者提供服务。
(五)组织一批就业帮扶活动。7月至12月,实施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实名制一对一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8月至10月,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9月下旬,组织举办第三届“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颁奖活动。10月至11月,开展“金秋招聘月”专项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工难题,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对接。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专项活动,集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六)录制一组就业服务宣传片。9月底前,拍摄一组具有“津味”特色的就业服务创意短视频,通过展现不同场景、不同人物求职过程,叫响“想就业、找人社”服务品牌。制作一系列1分钟政策宣传动漫短片。主题宣传片和动漫短片在各区经办服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并投放到公交、地铁、市政广告箱、社区等场所和短视频平台,进行滚动轮播,形成多场景持续宣传效果。
(七)开设一档就业服务宣传栏目。8月底前,在局政务新媒体开设“想就业、找人社”专题专栏,及时播发我市各类招聘信息和招聘活动预告,以及出台的各项就业政策。9月底前,各区人社局、市局所属各单位发布公共就业服务各类信息,均以“想就业、找人社”为主题,打造“想就业、找人社”宣传矩阵。
(八)开展一轮就业服务人员培训。10月底前,市人社局组织3期全市就业服务人员骨干培训。12月底前,各区要将本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轮训一遍,切实提高就业服务人员队伍“想就业、找人社”工作理念和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想就业、找人社”主题宣传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人社工作的重要任务,细化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宣传到位。
(二)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各区、各部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以开展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对照《天津市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聚焦人民群众就业需求,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制度,形成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各部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广泛宣传国家和我市的各项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大力宣传暖心服务、促进就业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以“想就业、找人社”的积极成效,增强就业信心,稳定就业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