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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教城融合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1-12-31 08:41      来源: 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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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教城融合

    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的意见

    教育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天津市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和民生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人人可以出彩的教育类型,必须高度重视、大力发展。近年来,天津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天津市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迫切需要发挥职业教育高地优势,以世界一流职业教育支撑经济转型服务产业升级、支撑民生改善服务终身学习、支撑城市品牌服务国内国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以职业教育产教城融合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提供具有天津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样板和标杆,制定本意见。

    一、对接经济结构优化,打造行业企业办学先行典范

    (一)坚持行业企业办学特色不动摇

    对接经济结构优化和新动能引育需要,推进《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工作,确立行业企业办学主体的法定地位。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多元投入机制。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混改后仍为国有控股的市级企业,其所属职业学校隶属关系不变;混改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职业学校优先划转到其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确保行业企业办学的高职院校比例保持在70%以上。健全职业学校领导班子选聘、调整、考核与教育部门会商机制,加大职业学校领导干部横向交流力度。

    (二)推进社会力量多元深度参与办学

    支持混改后的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允许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社会力量与职业学校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举办实体性的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和企业大学。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职业教育基础设施,社会力量可通过承租、托管等方式参与职业学校运营管理。支持符合产教融合发展要求的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承接职业学校办学。允许职业学校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

    (三)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建设,重点打造津南试点核心区。建立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评价指标体系,认证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对纳入储备库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在产教融合型企业设立学徒岗和实习岗,与职业学校联合培养。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对列入产教融合目录的专业,合理调整学费标准。

    二、融入产业高端发展,打造职业教育技术创新样板

    (四)对接产业高端需求优化专业布局

    主动融入“一基地三区”建设,紧密对接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汽车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健康等现代服务业,成立产教融合研究院,动态发布企业需求信息。绘制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谱系图,建立职业教育专业质量评价、专业预警调控机制,优化调整专业布局,重点建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着力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相关专业。

    (五)打造职业教育技术创新发展聚集区

    对接国家自主创新源头和自主创新能力策源地建设需要,完善“五业联动”产教融合机制,共享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和职业学校的科技研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资源,共建应用技术转移中心、产品工艺开发中心、紧缺人才实训基地,打造2至3个兼具产品研发与制造、工艺开发与改进、技术升级与推广和大国工匠培育四大功能的服务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信息通讯等产业的职业教育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2至3个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学院。实施高职院校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在高职院校试点设立工程创新中心和技术转移中心。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将校企合作资源列入新动能引育企业支持要素,为企业落地提供支撑。

    (六)创建“通用技能+专业技能”实训基地集群

    主动对接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和流程再造,建立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市场化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公共实训中心项目建设,拓展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飞机制造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天津职业大学机械工程实训中心、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精密模具协同创新中心、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斗卫星导航产教融合实训教学基地功能作用,支持职业学校多种形式建设专业技能实训基地,打造“通用技能+专业技能”的实训基地集群。依托优势专业共建共享一批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建立虚实融合的实训基地运行机制。

    三、融入学习型城市建设,打造职业教育终身学习样板

    (七)做优职业教育学校体系

    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调整职业学校规划布局和设置规范,形成分类办学指导意见。实施职业学校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一流应用技术本科院校,推动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本科转型。依托天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率先形成完整的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八)做强育训结合、职继协同发展体系

    对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全面对接产业升级和民生改善需求,突出职业学校终身学习服务功能,落实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并重。推广复制“区校联合体”终身学习服务模式,做优做强服务终身学习的区域型职教集团,提升开放大学系统终身学习服务能力。完善“一行一网一中心”(学分银行、终身学习网、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实现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包括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协同发展,建设市、区、街镇、村居、家五级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

    (九)推进做实学分银行和资历框架

    推进学分银行在天津落地运行,推动创立京津冀跨区域资历框架,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课程互认、学生学习成果等值互换制度。推进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率先落实“三同两别”要求和试点任务走在全国前列,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质量监管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机构试点实施完全学分制,建立弹性学制与自主选课制度,实现学习者职业经历、工作能力和培训经历等的等值转化。

    四、融入城市文化建设和人文交流,打造职业教育中国名片

    (十)厚植城市工匠文化氛围

    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大国工匠成长计划”天津方案,培育一批“海河工匠”,打造一批享誉世界的“天津品牌”,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大力传播工匠文化,组织“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海河工匠”等高技能领军人才进学校,宣传工匠文化,厚植津门职教文化氛围。深入挖掘工匠故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以伟人故事、大国工匠故事、新时代故事等为内容的职业学校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资源库。

    (十一)打造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标准模式

    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优化鲁班工坊全球布局,在海外建成20个鲁班工坊。全面完成非洲10个鲁班工坊建设任务,建立非洲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鲁班工坊研究与推广中心。联合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成立鲁班工坊建设联盟,建立全国统一的鲁班工坊管理机制,统筹规划鲁班工坊的建设与发展。共鉴共享鲁班工坊建设经验和成果,完善鲁班工坊建设的规范和标准,推广工程实践创新项目(EPIP)教学模式应用。扩大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学历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互通互认,大力推进“中文+职业技能”项目“走出去”。

    (十二)推进职业教育高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

    全面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支持滨海新区探索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和特色学院开展合作办学,与德国、瑞士、英国等国家的企业、职业教育机构或行业协会深度合作,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学校与国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在现有学位制度内探索高层次学徒制试点。

    五、融入高技能社会发展,打造全国职业教育科研高地

    (十三)创建高端职业教育科研体系

    成立职业教育研究院,整合天津大学、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科研力量,发挥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作用,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研究机构,打造高度协同的职业教育研究链条,积极主动承担职业教育专业课题研究任务。支持市属高校联合职业学校按有关程序办法自主设置职业技术教育学二级学科学位点,扎根中国大地,推进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

    (十四)打造职业教育“国字号”智库

    全面深化国家职业教育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果转化中心、国家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制作中心等“国字号”项目建设,开展天津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依托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果研制高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竞赛的教学资源。建立天津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六、建设一流技术技能队伍,打造职业教育强基样板

    (十五)构建职业学校思政教育一体化育人体系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完善组织领导、课程改革、队伍建设、课内课外“四个一体化”育人格局,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师思政、专业思政、学校思政“五位一体”育人机制。强化党建引领,以首批天津市党建“领航工程”职业学校创建培育单位为载体,扎实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齐建强专职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天津市职业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职业教育思政体系。依托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鲁班工坊建设体验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博物馆和各高职院校专业实践场馆等优质思政资源,系统化建设一批融入思政教育理念、体现教育改革创新成果、展示产业发展成效的技能实践育人基地,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十六)打造“工匠之师”培养培训体系

    制定职业学校分层分类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支持天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培养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硕士,试点培养职业技术教育方向教育学博士,支持市属理工类院校开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形成“工匠之师”一体化培养体系。支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建设一流职教师资大学。实施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工程,遴选海河名师和创新教学团队,培育传承绝活、弘扬绝技的技能大师,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建设标准统一、序列完整、专兼结合的实践导师队伍。实施新入职教师“入岗、适岗、胜岗”三年三阶段培养工程,落实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十七)强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校企“共聘共育”、“双栖制”引人用人机制。全面推进高职院校人员总量管理,推动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以不超过教师编制总数30%的标准设置流动岗位。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项目所得的净收入,可作为绩效工资来源,院校可在现行公务员可比收入1.5倍调控线基础上,再按照不超过公务员可比收入的1倍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明确职业学校专业领军人物遴选标准,设立专项人才经费,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引进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学校兼职任教。

    (十八)推进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与教法改革

    推动职业教育“三教改革”,制定天津市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支持天津市建立职业教育教材研究基地,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材教法研究基地。支持有实力的高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工作,加强研究,推进教材统一使用。建设一批职业教育优质教材,重点支持校企共编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型教材和满足鲁班工坊需要的“双语”教材。校企双元合作开发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并更新一批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精品课程。

    七、加强组织领导,打造世界一流职业教育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党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职业学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领导和促进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建设。完善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二十)建立部市共建协调推进机制

    建立由教育部部长和天津市市长共同担任组长,分管副部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教育部相关司局和天津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部市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组建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和天津市教委主任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天津市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职业教育作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

    附件:1.教育部支持政策清单

             2.天津市工作任务清单

    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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