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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送 | 关于天津市生源毕业生档案接收及转递的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 2023-06-21 15:57      来源: 滨海新区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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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应届)档案接收单位:

    1、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滨海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二)已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含应届、非应届)档案接收单位:

    1、就业单位为非公单位,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注册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就业单位为央企或国企的,人事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具有存档资质的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三)人事档案转递方式:

    档案转递可通过EMS邮政快递、机要、专人送达的方式,转递至档案接收机构。

    (四)部分档案接收地信息:

    1、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4006555878 022-28013666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赛德广场5号楼裙楼(原南开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300111

    2、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塘沽片区  022-66270901

    汉沽片区  022-25667000

    大港片区  022-63224583、022-63109049

    机要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行政审批中心

    邮政编码:300451

    EMS邮政地址:

    1、塘沽: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行政审批中心

    2、汉沽: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五羊里18号

    3、大港: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71-2号


    转递流程

    (一)本人提取个人档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档案接收部门出具的商调函。

    (二)委托他人提取个人档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包含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理由、办理事项、本人及被委托人签字、手印、日期等)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档案接收部门出具的商调函。

    注:商调函应由正规存档机构出具。若为央企、国企进行提档,其出具的商调函应加盖党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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