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帮扶措施及实施细则(第一批) |
高新区各部门、国有企业、驻区机构及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持续健康发展,在全面落实天津市21条惠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第一批帮扶措施如下。
一、疫情防控专项补贴
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区内重点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防疫补贴,支持企业提升员工防疫保障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执行部门:经发局)
二、企业经营用房租金减免
对承租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2020年租金全额减免。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执行部门:财政金融局)
三、职工公寓用房租金减免
对入住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国有职工公寓的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2020年租金全额减免。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执行部门:人社局)
四、初创型中小企业专项补贴
对2018年至2019年在高新区新注册的中小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参照2020年一季度高新区主要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全额补贴。实施细则详见附件4。(执行部门:财政金融局)
五、医药企业科技攻关专项补贴
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重点对在高新区设立并运营的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医疗器械、医用防护品、医用检测仪器、疫苗、体外诊断以及第三方检验等生物医药生产研发企业及服务机构,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执行部门:生物医药招商局)
六、科技研发投入补贴
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高新区中小企业科技研发投入,经相关部门认定,按照不超过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额度的10%,给予专项补贴。实施细则详见附件6。(执行部门:科技发展局)
七、信贷奖励专项补贴
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对疫情期间为高新区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新发放贷款的银行金融机构,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奖励支持。实施细则详见附件7。(执行部门:科技创新局)
八、健康医疗保险专项补贴
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万元健康医疗保险专项资金,对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方向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领军企业家和高端创新研发人才,提供健康医疗保险保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8。(执行部门:政务服务办)
对于上级出台相关领域政策的,高新区遵照执行,从优不重复享受。本帮扶措施最终解释权归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