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水平教育人才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1-09 10:12      来源: 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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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水平教育人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津滨海高新区引进高水平教育人才暂行办法》,结合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第一学校公开招聘1名高水平教育人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以下简称“高新区第一学校”)位于未来科技城南区(渤龙湖科技园),占地面积87亩,总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高新区第一学校是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举办的公立12年制学校,学校设小学部和中学部,于2016年正式投入使用。学校设施设备齐全,体育馆、图书馆、食堂以及室内外运动设施一应俱全,空调、新风系统等设施均为上乘,智慧校园、平安校园、数字校园以及绿色校园建设在全国领先。学校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高水平教育人才1名,具体岗位为中学英语教师,从事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详见《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公开招聘高水平教育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水平教育人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职在聘。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4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获得者;国家级科技艺体、省部级学科竞赛铜牌以上获奖者的在职指导教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中小学特级教师;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专业荣誉称号获得者;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教研业务部门主办的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在职教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重点学校的校级干部;其他具有专业特长并有突出业绩的特殊人才。

    (7)在学术、教学、管理等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近5年内获得地级市及以上层次的教育行政荣誉(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等);或近5年内主持过地级市及以上级别教育科研课题,其教育科研成果获得地级市及以上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奖励。

    (8)热爱高新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高新区两委员额内人员以及第一学校教职人员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5)在以往的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高新区高水平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一)发布信息

    招聘工作方案2022年1月8日至1月14日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和泰达人才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特快专递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1月21日(特快专递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从网上下载《天津滨海高新区公开招聘高水平教育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天津滨海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报名。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日新道188号1号楼。

    2.特快专递报名:应聘人员从网上下载《天津滨海高新区公开招聘高水平教育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邮寄到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应聘人员须通过咨询电话确认。

    邮寄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日新道188号1号楼

    收件人:王老师

    邮政编码:300458

    联系电话:022-84806806

    3.报名所需材料:

    (1)《天津滨海高新区公开招聘高水平教育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总结(2000字以内)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

    (7)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通过特快专递方式报名人员可不提交原件,但需对提交的复印件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后果自负。

    高新区社发局联合招聘服务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符合报考条件的100%进入考核程序。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查阅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总结以及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了解其基本情况,进行初选,确定进入答辩人员名单。

    2.采取答辩的方式,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等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表现给出分数。

    3.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成绩,并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经天津滨海高新区高水平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网和泰达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名单将在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泰达人才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能参加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延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和泰达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管理与待遇

    引进人才按照派遣制人员管理,自愿放弃原有事业单位编制,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引进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根据引进人才的层次,可优先推荐申报滨海新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项目补贴。

    (二)引进人才及家庭在天津市无住房的,可享受高新区财政投资类公寓房租减免,相关经费从社发局列支。

    (三)子女需办理入园的,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公办园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四)子女需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可免除提前一年预约登记。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由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22-848068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高新区人社局:022-84806553

    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将随之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滨海高新区高水平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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