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人才项目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1号) |
市人社局关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人才项目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称“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市人社局负责的国家及市级人才项目时享受优先推荐支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突出抗疫业绩
一线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解决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病毒检测、药物研发等重大课题及人民生命健康难题的业绩成果,可以替代相关人才项目申报条件中的业绩要求。
二、优化申报服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在申报相关人才项目时,可在线下载申报表,以电子方式申报;申报所需佐证材料,可实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实行不见面评审,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凭申报材料即可参加评审,无须到场答辩。
三、安排专人辅导
对符合相关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市人社局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辅导,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方便一线医务人员快捷申报。
四、增加评审权重
相关人才项目评审时,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评审专家优先推荐,评审总分上浮10%。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服务,认真倾听一线医务人员所思所盼,真正把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政策抓实抓细抓落地,为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