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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核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或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的,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淘汰关停、依法破产、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也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