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待遇如何享受
发布日期: 2021-12-24 08:00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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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补齐该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职工发生工伤的,企业要确保工伤职工的紧急救治,先行垫付工伤医疗费,待补缴后补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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