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滨城 滨海概况 滨海印象 滨海文化 产业游 听我们说滨海
人才服务 推荐服务 办事服务 创业服务 最新政策 便民服务
产业联盟 产业动态 联盟资讯 人才资源产业联盟 路演大厅 揭榜挂帅 创新创业大赛 军令状 赛马制 科创服务 走进联盟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我市的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经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政策链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