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设立的调解组织
发布日期: 2021-12-21 08:00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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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二)街道(乡镇)依法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三)行业(商会、协会)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四)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五)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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