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生育休产假开始时间
发布日期: 2021-12-21 08:00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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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预产期前可以休假15天。预产期前生育导致产前休假未满15天的,剩余部分与生育后产假合并使用;预产期后生育导致产前休假超过1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病假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链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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