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发布日期: 2021-12-16 10:47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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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政策链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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