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特设岗位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倾斜
发布日期: 2021-12-14 08:18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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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线医务人员,具备高一层级(等级)职称(岗位)任职资格及相关条件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增加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此项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

    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设岗位分为短期特设岗位和长期特设岗位。短期特设岗位的期限为6个月,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长期特设岗位的期限为1年,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事业单位申请延长特设岗位期限,按照设置特设岗位的程序进行。特设岗位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予以核销,并报市或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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