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方式
发布日期: 2021-12-14 15:02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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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人既可按照原有渠道,通过单位推荐申报,也可向专门受理机构直接申报。个人直接申报方式为:

    1.个人申报。凡有申报意愿的人员,均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

    2.定点受理。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开设专门窗口,随时受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

    3.定期评审。评审工作纳入全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对当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加评一次。

    政策链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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