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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学历、资历要求,但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以来,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省级成果二等奖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获省级成果三等奖一项(前三名)。
(2)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
(3)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篇或出版水平较高的20万字以上专业著作一部。
(4)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一次。
(5)直接指导培养的学生在国家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二等奖。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