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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可将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纳入评价要素之一,在职称评审中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察评价办法,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结合岗位需要,在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时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条件。
对古汉语、医古文(四部经典)能力的要求,参照执行。
政策链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