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2-14 15:39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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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高级工程师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前文规定申报。

    3.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工程技术相关工作满4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应系统掌握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学习。此外,在任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工程项目的设计,针对关键技术提出试验要求和实施方案,并能够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难题。

    2.能够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产品或工程项目的实施,并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3.能够承担或组织重要、复杂、关键的研究课题,提出或审定关键技术发展规划及分析论证报告。

    4.能够开展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产品的调研,并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能够对产品消化、吸收、改进、创新、推广。

    (三)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具备下列2项及以上条件:

    1.凭工程技术领域相关专业项目,获省(市)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具有个人证书。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省(市)部级相关专业研究课题2项及以上,并结项。

    3.作为主要参编者(前5名),参与国家、行业、省市相关专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4.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参与制定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5.主持完成本单位重点项目2项及以上,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为单位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作为主要撰写人,完成国内外公开出版的相关专业学术、技术专著(单部著作个人承担10万字及以上);作为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相关专业论文或调查报告2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并经2名正高级工程师评议证明,具有一定应用价值。

    7.作为主要发明人(前5名),参与完成相关专业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获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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