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院校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初级职称资格条件 |
(一)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教学教研要求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教学法,能够承担本职业(工种)部分实习教学。
(3)了解本职业(工种)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2.业绩成果要求
见习一年期间的教案。
3.学历、技能等级要求
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学历、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
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二)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1.教学教研要求
(1)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能在教学过程中弘扬工匠精神。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职业(工种)部分实习教学。
(3)掌握本职业(工种)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4)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
2.业绩成果要求
参加工作以来的教案。
3.学历、技能等级要求
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学历,担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3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担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2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担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1年;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