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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学徒制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企业、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等)可向区人社局提出新型学徒制项目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备案后即可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1、天津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2019.pdf
2、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pdf